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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海口4月23日电(记者夏冠男)记者从海南省海口市相关部门获悉,为明确政府、企业、使用者三者在管理、运营、使用共享单车方面的职责和义务,海口市近日原则审议通过了《共享单车规范管理实施方案》和《支持和鼓励共享单车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个人不规范使用共享单车行为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据介绍,海口市倡议租赁共享单车的使用者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文明骑行、规范停放,爱护共享单车和停放设施等财物。不应将共享单车停放在封闭的单位和住宅小区内部。
使用者故意损坏、篡改二维码,盗窃共享单车或者违反道路交通通行有关规定违规停放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并将其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个人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海口市对共享单车管理明确了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明确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编制共享单车停车区域规划;市发改委牵头编制城市慢行系统规划;市政市容主管部门负责共享单车行业的监督管理;市公安局对共享单车被人为破坏、盗窃、以诈骗为目的篡改二维码及其他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通过发布监测报告等方式,对运力进行动态监测和投放指导。市环卫局发动环卫工人对违规停放的共享单车予以归位。
据统计,自2017年1月24日快兔共享单车1000辆首次进驻海口以来,目前已有近4万辆共享单车在海口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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