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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创建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样板路段和区域
发布时间:2017-10-1116:12:7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作者:未知点击量:915   

  上海市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发布《上海市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样板路段、区域创建标准》,由整治办会同各区政府梳理出了第一批街镇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样板路段、区域,共涉及全市16个区218个街道(镇、乡、工业区),448处路段和区域。

  据悉,这些路段、区域将由各区街道(镇、乡、工业区)负责包干,落实专门力量加强样板创建达标工作。

  市整治办将会同各区政府按照“一路一策”的工作要求,以街道(镇、乡、工业区)为创建的责任主体,指导各街道(镇、乡、工业区)细化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切实做到整合管理资源、推动责任落地。同时,相关部门也表示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样板路段、区域创建情况。(记者 简工博)

  规范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行为样板路段、区域创建标准

  一、行人、非机动车

  1.行人不乱穿马路、不翻越隔离栏

  2.行人、非机动车不闯红灯

  3.无牌电动车不上路行驶

  4.非机动车不乱停乱放

  5.非机动车不逆向行驶

  6.非机动车不驶入机动车道

  二、机动车

  7.不乱停放 

  8.不乱占道 

  9.不乱变道

  10.不乱鸣号

  11.不逆向行驶

  12.人行横道线前要礼让行人

  13.车道合并要交替通行

  14.转弯车辆要让直行车辆

  三、路政设施

  15.道路平整无坑洼

  16.标志清晰无缺损(遮挡)

  17.标线齐全无淡化(污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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