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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如何区分公共停车设施和专用停车设施
发布时间:2017-11-2716:25:9来源:齐鲁晚报社作者:未知点击量:753   

  《办法》适用于临沂市城市规划区内城市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等工作。其中提到的城市停车设施是指社会性车辆的停放设施,不包括公交车、出租车、货车等专业运输车辆和摩托车以及非机动车的停放设施。

  所谓城市停车设施,包括公共停车设施和专用停车设施。公共停车设施是指为社会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独立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建设工程配建公共停车设施和道路停车泊位等。而专用停车设施,是指为本单位、本居住区车辆提供停车服务的场所,包括建设工程配建专用停车设施、建筑区划内共有部位施划的停车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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