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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将于近期发布
发布时间:2017-12-2216:25:24来源:贵阳市政府网站作者:未知点击量:616   

  《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将于近期发布 车厢内禁食 婴儿饮食病人服药除外

  12月21日,来自市交委的消息,《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已完成意见征求和建议工作,《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将于近期发布。

  根据《征求意见稿》,乘客禁止在车站、车厢或其他设施内吸烟,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在车厢内进食,婴儿饮食、病人服用药品除外;禁止在车站或列车内使用滑板、溜冰鞋、电动平衡车等;禁止携带宠物、家禽等动物乘车,盲人携带导盲犬除外;禁止携带电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折叠自行车除外;每位乘客随身携带物品总重量不得超过30公斤,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

  《征求意见稿》同时规定,对无票、持无效车票乘车的,按照线网最高票价补收票款。乘客持伪造或变造的优惠乘车证件及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车的,按线网最高票价的5倍补收票款。乘客每次乘车时限为120分钟,以进入进站闸机起计时,超过有效时限时,需按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特殊群体乘车可享受优惠,如残疾人、现役军人及年满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凭有效证件免费乘车。复员退伍军人可凭证件在规定次数内免费乘车。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票价优惠。

  值得提醒的是,经营单位有权劝阻和制止违反守则的乘客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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