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闻
新闻检索
按年份检索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海南:今起网上可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
发布时间:2018-2-2815:57:35来源:海南日报作者:未知点击量:678   

为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经过前期系统调试,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自2月28日起,在全省启用试运行互联网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新功能。

针对网上自助处理启用新功能后,部分群众通过多种方式咨询一些具体问题,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一答复:

驾驶人备案

1、问:一个驾驶人可以备案多少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答:一个驾驶人最多可以同时备案三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

2、问:同一辆机动车可同时被多少个驾驶人备案?

答:一辆机动车最多被车主以外的三个驾驶人备案。

3、问:如何解除已备案非本人机动车信息?

答:驾驶人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随时解除已备案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解除后可重新申请备案其他机动车。

4、问: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备案非本人机动车时,用户需要面签后才可以申请么?

答:不需要,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后,即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备案非本人机动车业务,无面签限制要求。

处理非本人车辆交通违法

5、问: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租赁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法如何处理?

答:通过“交管12123”APP只能处理个人名下小型汽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单位车辆、出租车辆、租赁车辆等发生的交通违法,驾驶人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6、问:驾驶未备案到本人名下的非本人机动车,有交通违法行为后如何处理?

答:驾驶人可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

7、问: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记录是否需要提前备案?

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记录时不需要提前备案,处理窗口民警将现场人工审核驾驶人提供的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等原件材料。

版权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城市交通”版权均属城市交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城市交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583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