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报全媒体讯 据了解,截至2017年底,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130万辆,年度增幅超过10%。在此背景下,“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掣肘城市发展、影响市民生活的顽疾。我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深化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加快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促进社会停车资源共享,让市民出行更方便、更舒心、更安全。那么,我们应如何破解“停车难”“停车乱”的难题呢?
本期三人谈嘉宾:
蒋联军 常州市停车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邵云娜 中共常州市委党校行政管理教研室副教授
主持人:车玉
访谈时间:2月24日
访谈地点:常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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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缺,停车位该怎么增加?
主持人:随着私家车保有量的持续上升,停车位的供给跟不上其增幅。很多市民建议,要通过加建停车场,增加停车位来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邵云娜:解决停车问题,是城市治理中提升居民幸福指数的公共服务产品。随着城市发展日渐成熟,周转腾挪的空间越来越有限,我们要将这一产品设计好、运营好,就需要多方合力,在“螺蛳壳里做道场”,对有限的资源进行科学合理的整合和调配。而且,规划一定要未雨绸缪,不能临渴掘井、削足适履。若是未来市民生活理念发生转变,更多人选择绿色出行和公交出行,或是智能化停车服务普及后提高了停车场的使用率,那么,盲目增建停车场和增设停车位,就是对城市资源的无谓浪费。
蒋联军:加大车位的供应量,并不能根本解决停车难问题。尤其在中心城区和拥堵区域,停车位的盲目增加可能会导致交通更加拥堵。现存车位利用率不足、违规乱停放、停车收费“小散乱”等问题,都是造成停车难的重要原因。因此,我们应该坚持“建管并举、以管为主”原则,既要努力实现停车有位,更要实现行车有序,在动态交通和静态交通协调平衡的基础上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我们要坚持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原则,多途径增加停车供给。一方面,推动资源共享,把现有的资源充分利用起来,增加停车位的使用率;另一方面,结合土地开发,特别是校园建设,增建机动车停车泊位,既满足自身需求又可在闲时对外开放。此外,在停车矛盾特别突出的区域,利用公园、绿地等公共空间,建设地下停车库来缓解周边停车缺口。今年将在广化绿地建设地下智能机械停车库,积累停车建设经验。
主持人:对于停车管理,很多市民的最大感触就是电子警察抓拍多了,在违停罚款加记分的威慑下,确实不敢随便停车了。有人质疑,难道管理停车就是以处罚为主吗?
蒋联军:停车管理必须体现系统思维,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首先,我们要认识到停车便利化并不应等同于随意停车、乱停乱放。道路内和道板上的违停,侵占了自行车和行人的通行空间,容易引发道路交通拥堵,甚至会引发交通事故,必须严厉查处。我们将加强对路内停车的管理,规范路内停车设置和车辆停放秩序。一方面,我们今后将有计划地取消一批设置不合理的路内和道板停车,恢复道路应有的通行功能。另一方面,对于路内违停将继续加大查处力度,采用罚款加记分处罚,严重的强行拖车,对违停保持高压态势。另外,我们将通过加快搭建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平台,既方便大家出行前掌握目的地空余车位情况,合理选择出行方式,还能有效提高停车位的使用效率,缓解停车矛盾。以深圳为例,2015年深圳进行了停车综合整治。整治前,路内车满为患,交通拥堵,管理纠纷不断,市民满意度低。2015年相关部门进行路内停车整治,规范设置,提高收费,对违停和欠费行为进行严厉查处。整治后,路内停车泊位空出来了,僵尸车少了,市民停车方便了,道路也畅通了。
混乱,停车费该怎么收取?
主持人:收费主体复杂、收费票据杂乱、定价是否合理等一系列问题,使停车收费问题成了解决停车问题的难点、痛点。这也是市民最关注的问题。
邵云娜:对于停车费的管理,要做好规范,定好标准,严格执行。比如,通过制定灵活多样的收费水平作为杠杆,合理引导城市停车需求的时空分布与出行者的出行方式选择,并以移动支付、自助缴费等智能化服务方便市民缴费,并且公开透明停车费用的管理和使用细节等。另外,由于仍存在很多路边停车低价,甚至免费的情况,若是严格执行较高标准的收费,必然引起市民的强烈反响。因此,我们要引导市民树立按照合理价格有偿使用停车位的理念。同时,还要引导市民抑制不必要的机动车出行需求,增加使用公共交通的出行频率,以及提高办事效率,减少对紧缺车位资源的低效和无效占用。
蒋联军:目前我市路内停车泊位的管理主体的确还没有统一,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存在一定差异。收费为人工收费,存在讨价还价、不按标准收费、不给发票等现象。早在2007年,我市制定的市区汽车停放收费标准已经基本体现了“路内高于路外、室外高于室内、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然而现在路内实际收费远没有达到规定的收费标准。实际操作过程中,变成了“路外高于路内,室内高于室外”的现象,而且有大量的免费路内停车泊位,造成车辆更愿意在道路上停放,室内停车场空置。后续,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和整治停车收费秩序,不仅要把现有停车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到位,还要建立健全分区域、分类型、分时段的差别化的停车收费政策,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作用,鼓励车辆停放到路外停车场。这样,不仅可以让渡道路资源,提高停车场的使用周转率,还可以挤压不必要的停车资源浪费,充分显现我市停车的真实状况,为下一步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夯实基础,提高停车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们还将通过智慧停车平台,运用移动支付、自助缴费等方式,方便广大市民停车缴费,提高收费的透明度。
主持人:在生活中,我们发现,有个别市民由于不接受停车费标准,少缴费,甚至不缴费,并与停车管理员发生争执。这类纠纷往往很难给予令各方满意的处理。对此,有没有好的设想?
邵云娜:可以借鉴“咪表”“无线地磁”等泊车管理的方式,提示车主在占用道路停放车辆时,应有时间观念和缴费意识,以此减少机动车对道路的占用时间和空间,提高道路的通行功能。这类纠纷实则为因不履行停车合约的民事纠纷,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可是,由于涉及金额很低,如果为此进入司法途径,不仅耗时、耗力,还会浪费司法资源和社会资源。因此,可以考虑将此类违约行为纳入个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车主进行信用惩戒,进一步约束人们秉持契约精神。
失衡,共享停车该如何设计?
主持人:随着共享经济的兴起,大数据应用的普及,很多人认为,共享停车的方式可以有效盘活现有的停车位资源。在实践中,我们能否借此发挥高效配置停车资源的作用?
邵云娜:国家发改委联合多部委共同印发的《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就明确提出,“鼓励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及个人利用自有土地、地上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允许对外开放并取得相应收益。”通过这种内部挖潜,可以有效提高停车资源的利用率。基于停车泊位的各种权属定位,停车管理服务的产业化、市场化是必由之路。可是,停车资源的数据信息能否被全面打通?对于权属不同的停车位能否平衡好各方的利益?权责如何划分?会不会因车主的失信违约行为而导致停车资源被挤占或破坏?政府的引导监管能否及时有效?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共享停车”只会落入“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窘境。
蒋联军:其实,去年我们已经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车位错时共享的试点工作,如钟楼区政府、市公安局北侧停车场和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正在进行错时共享使用。目前,我市停车建设和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正在积极探索建设全市智慧停车管理服务平台,计划把分散在各部门、各条线上的停车资源进行集中整合,建立利益共享机制,通过互联网技术,将车行道内、人行道板、路外公共停车场等三类公共停车泊位数据整合汇聚、优化配置,力求实现市区范围内停车泊位、收费计时等停车信息的即时共享,为广大市民停车提供车位查询、停车诱导、移动支付、自助缴费等多种便捷服务,不断提高停车管理的智能化服务水平。
主持人:有的城市已经开始“潮汐式”共享停车的试点,实现了居民小区与周边单位停车泊位的资源共享和错时利用。很多市民也在关心,自己小区的车位是否会被用于共享。
蒋联军:我们已开展了企事业单位车位错时共享试点。居民小区内的车位涉及广大业主的个人利益,在居民小区内推行共享停车,需要全面考虑其他业主的感受和顾虑、小区治安管理以及车位维保和收益分配等很多问题。因此,在居民小区内推行停车共享,要充分听取小区业主的意见。我们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充分汲取其他城市的经验教训,慎重开展涉及居民小区共享停车的试点工作。
主持人:解决停车难、停车乱,是对城市治理能力的极大考验。这离不开全社会的努力和配合。对于城市的管理者,要以法治化、精细化、人性化的举措,市场化、信息化、智能化的手段,用“绣花”功夫求取多方利益的平衡,积极创新停车管理的模式。对于城市的居民,也需要积极参与,在谋求个体便利时做出必要的利益取舍,逐步调整出行的习惯和观念。如此,才能让每一个市民可以在日渐拥挤的城市里生活得更有序,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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