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闻
新闻检索
按年份检索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政协委员:将共享单车纳入政府主导的公共交通体系
发布时间:2018-3-516:16:13来源:新京报作者:未知点击量:673   

  新京报快讯(记者陈禹铭)共享单车是近两年在我国兴起的新兴出行方式,也是共享经济的典型代表。伴随着共享单车行业的飞速发展,这一新兴事物在城市交通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记者今日获悉,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新华联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傅军在其提案中建议,将共享单车定位为公共交通组成部分。

  傅军表示,共享单车满足了居民便捷出行、上下班通勤的巨大需求,在促进公交地铁换乘接驳的效率提升方面做出巨大贡献。但是共享单车的出现也给交通发展和城市管理带来新的课题,在竞争的初期阶段,企业在车辆投放、运营维护、管理调度等方面缺乏经验,造成部分地区不同程度出现过度投放、无序竞争、车辆调度不及时等问题,影响市容市貌、挤占其他公共空间。另外,用于共享单车骑行和停放的基础设施供给不足,市民文明用车文明停车的宣传教育相对滞后等,都制约了共享单车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进一步放大共享单车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傅军在提案中建议,在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的大框架下,将共享单车定性为城市公共交通的组成部分,纳入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统筹发展。

  傅军认为,使共享单车成为城市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的一部分,能够以骑行数据为支撑在城市交通规划、设施建设等领域同步推进公交车、地铁线路和车站等设施与共享单车停车设施和车道的建设,进一步放大共享单车的公益服务效能,为提高公共交通服务组织效率、拓展公共交通服务边界提供重要支撑。同时,将共享单车纳入公共交通组成部分,意味着将其纳入由政府主导下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通过政府向企业采购服务的形式,共享单车能得到更有效的监管,从而解决当前发展中存在的过度投放、无序竞争、调度不及时等热点问题。

版权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城市交通”版权均属城市交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城市交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583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