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深圳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缓解停车难,昨天市交委联合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委等有关单位编制了《深圳市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市民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3月23日前反馈。
据了解,该细则所称停车设施,是指停放小汽车、公交车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或汽车库。政府鼓励集约利用土地,调动各方力量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缓解停车难问题。对于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全额投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项目,政府可给予补贴支持。政府鼓励盘活存量用地用于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建设。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原土地使用权人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的,经规划批准,增加停车设施属于增加建设面积的,按规定计收地价;不属于增加建设面积的,不计收地价。
细则中提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投入使用前,须将停车设施运行数据实时接入政府部门的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联网平台,并作为申领政府财政补贴的条件。对外收费经营性停车设施,由运营单位分别向交警部门、市场与质量监管部门,分别办理停车场经营许可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手续。在经营权年限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收费按我市现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政策执行。
版权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城市交通”版权均属城市交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城市交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583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