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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差别化停车收费征意见 每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
发布时间:2018-8-1316:27:40来源:西部网作者:未知点击量:719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沙楠)8月10日,西安市物价局发布了《西安市城区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西安停车收费的计费单位可能将会从每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调整为每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

  据了解,《西安市城区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定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时间为每天8:00-21:00,其中8:00-10:00、17:00-19:00为早、晚高峰时段。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以每车位每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累加计费,如停车25分钟按30分钟计算,停车45分钟则按1小时计算收费。

  西安市道路停车区域划分为四个类区:其中,特定区(道路停车)由西安市公安交管部门统一划定;一类区为明城墙以内;二类区为明城墙以外至二环路以内;三类区为二环路以外的城市建成区。特定区停车费为每30分钟3.0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4元、一类区:每30分钟2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3元;二类区:每30分钟1.5元;高峰时段每30分钟2.0元;三类区:每30分钟1.0元,不设高峰时段。除此之外,医院、长途汽车站等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也调整为每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城市道路停车位、旅游景区的公共停车场,停放15分钟内的车辆免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将按照相关优惠政策予以减免。

  那么大家对停车费差别化收费又是怎么看的呢?

  西安市民张先生:“这样更合理一些,因为有时候我们停15分钟20分钟,就按一小时计费,更细分的这种收费方式对消费者来说更好一些,高峰期停车需求量更大一些,也符合市场规律,我觉得是一种合理的方式。”

  西安市民郑先生:“高峰和平时区别收费是应该有差异化,但是小区旁边应该适当优惠一些。”

  大家如果对《西安市城区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差别化停车服务收费实施方案》有更好的建议,可以在8月30日之前,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方式反馈意见。(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西安市物价局,邮编:710016;电话:86788881,86788882;电子邮箱:www.xasw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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