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郑州市政府官网发布《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进一步明确郑州市停车场建设、使用和管理、责任处罚等。除涉及到停车场的问题外,值得关注的是,《办法》对共享单车的违法处罚也进行了明确。
对共享单车企业(运营平台)按照《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由于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损坏、大面积集中堆压影响市容环境的,各区城市管理部门可代为集中转运,并及时通知相关企业限期领回。限期内,运营企业不领回的,由各区城市部门向社会公开公告,公告后60日内仍不领回的,依法按无主车辆作报废处置,相关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共享单车骑乘人不按照规定规范停放共享单车的,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据郑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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