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我市举行《岳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会议宣布,《岳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将于明年5月1日起施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荣、市政府副市长黎作凤及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据悉,目前,我市中心城区机动车保有量已达27.5万辆,并以每年23.4%的速度递增。我市中心城区如果要满足交通管理一等水平城市要求,需建公共停车泊位5.56万个,目前中心城区公共停车泊位仅有2.4万个,停车设施供给严重不足。《岳阳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出台,对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作出了详细规定,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加强停车管理提供了根本遵循。该条例是我市城乡建设与管理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也是湖南省各市州第一部关于机动车停车治理的地方性法规。它的颁布实施,将为机动车停车治理提供法律依据,将在促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协调发展,维护文明城市的良好形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记者 刘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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