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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区域发展最新路线图点名12座中心城市 打开区域协调发展新局面
发布时间:2018-12-315:58:40来源:央广网作者:未知点击量:832   

  央广网北京12月1日消息(记者张明浩)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对外发布《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绘制了一幅最新的区域发展路线图。《意见》直面问题,指出目前我国区域发展差距依然较大,区域分化现象逐渐显现,无序开发与恶性竞争仍然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区域发展机制还不完善。

  为此,《意见》提出到2020年、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三个阶段目标:到2020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到2035年,建立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实现区域政策与财政、货币等政策有效协调配合。到本世纪中叶,建立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相适应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此外,《意见》还在“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个重大区域战略基础上,增加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这一重大战略,并以四大战略为引领,提出以西部、东北、中部、东部四大板块为基础,促进区域间相互融通补充。

  “协调”,是《意见》的关键词。其中提出,以“一带一路”建设助推沿海、内陆、沿边地区协同开放;在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在长江经济带发展上,充分发挥长江经济带横跨东中西三大板块的区位优势;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为中心引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带动珠江-西江经济带创新绿色发展。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蒋俊毅认为,《意见》是对十九大精神的进一步细化落实,按照未来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重点来构建新的机制。他表示:“党的十九大提出来,社会的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发展的不平衡更加凸显出来了。在这个问题上看,《意见》也是呼应或者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关于区域协调发展方面的一个重要举措。它更加凸显大的区域协调(理念),这里面有个两个非常大的转变。一是区域内的统筹协调向区域内和区域外协调联动新观念的转变;二是特别凸显出城市群和中心城市定位的转变,城市群、中心城市的‘首位’作用要向‘引领’作用转变。”

  蒋俊毅研究员提到的城市群,很受社会关注。《意见》提出,建立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城市群带动区域发展新模式,推动区域板块之间融合互动发展。湖北省社科院经济所所长叶学平分析,中心城市在城市群发展过程中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明确,相对过去更有利于形成有效的协调发展机制。《意见》明确了这十二个中心城市、几大板块之间的流通,特别是强调了以北京、天津为中心引领京津冀城市群发展,带动环渤海地区协同发展;以上海为中心引领长三角城市群发展,带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为中心引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带动珠江-西江经济带创新绿色发展;以重庆、成都、武汉、郑州、西安等为中心,引领成渝、长江中游、中原、关中平原等城市群发展,带动相关板块融合发展。过去,人们可能更多说一个城市辐射一个区域,造成一城独大。现在,它想引领城市群带动一批城市群的发展,辐射一个区域板块的融合发展。

  《意见》的总体要求还提出,坚决破除地区之间利益藩篱和政策壁垒,加快形成统筹有力、竞争有序、绿色协调、共享共赢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为此,《意见》提出健全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首先是促进城乡区域间要素自由流动。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消除歧视性、隐蔽性的区域市场准入限制。此外,还要推动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

  对此,叶学平深表赞同。他表示:“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建设,更能促进城市区域间要素的自由流动,真正使市场在要素配置中起决定性的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另外,在区域的市场一体化建设,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等区域市场建设方面,要探索建立一个规划制度统一、发展模式共推、治理方式一致、区域市场联动的区域市场一体化的发展新机制。”

  蒋俊毅进一步指出,《意见》中还有一个亮点,是在深化区域合作机制方面提到加强省际交界地区合作。另外,在区域规划编制管理方面,《意见》提出,根据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布局需要,适时编制实施新的区域规划。

  蒋俊毅表示:“关于区域规划,现在全国做了很多,包括国家层面的、省级层面的一些城市群。以前这些区域规划并没有上位法,或者说在协调执行的时候存在很大的政策障碍。这个意见明确提出来,要加强区域规划的管理,包括区域规划的执行,对于促进区域规划在发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方面,应该是一个很强有力的抓手或者很实际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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