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出台并正式开始实施。这一实施细则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停车场建设管理中的难点和热点,通过采取建设一批公共停车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等举措,有效缓解合肥市区停车难的问题。
合肥积极鼓励公共停车场建设,实施细则明确要求新建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等公共设施应同步建设地下公共停车场,鼓励对既有广场、学校操场、公园绿地等进行改造,建设地下公共停车场。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建公共停车场,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奖补方案。具体奖补标准根据停车设施来确定,其中地面车位建安费估算10000元/停车位,奖补标准为1000元/停车位。地上自走式停车楼建安费估算80000元/停车位,奖补标准为20000元/停车位。地下停车位统一奖补标准则为30000元/停车位。
在实施细则中,有一系列针对新能源汽车的利好措施。实施细则要求,新建公共停车场应全部预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并按不少于总规划停车位数20%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此外,新能源汽车还可享受优惠停车。即在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位)每天可免费停2次,每次不超过5小时;在市区道路临时泊车位停车2小时内免费,超过2小时减半收费。公共停车场充电车位、新能源汽车免费停车位需明确标识,充电设施的运营(建设)企业或产权单位要采取技术手段加强管理,相关管理部门依法采取措施避免被传统汽车占用。
针对小区停车难等问题,实施细则提出,停车需求矛盾突出的居住区、单位,其周边道路具备临时停车条件的,居住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单位可向街道(乡镇)提出设置路内停车位的申请,由街道(乡镇)汇总后,统一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设置方案。设置方案应包括停车位施划范围、停车位数量以及停车位设计平面图、停车时间段、收费价格建议等内容。受理申请后,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会同市城乡建设、规划、城市管理、价格等部门进行实地勘查,对符合设置条件、不影响道路通行和交通安全的,可以同意设置时段性路内停车位,并明示停车时间、收费标准、违反停车规则处理等内容。(记者 张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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