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代国辉报道 5月23日,广州市交通局在官网就《广州市停车场经营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对市内的停车场经营建设方面作出细致要求,同时部分内容也涉及广大车主。记者注意到,广州拟将机动车停放者的违规停放行为纳入信用记录。
意见稿鼓励单位和个人将有权使用的停车位委托给网络预约停车服务企业向停车需求者提供长时固定或临时随机的停车服务,实行错时共享。而具体的收费则由停车需求者、停车场管理者、停车位权属人以及网络预约停车服务企业四方协商确定。
建立智能化的车辆信息识别系统、收费系统也有提及。采用计算机计时计费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市停车信息管理系统有关数据联网技术规范要求,对现有计算机系统进行改造,实时上传停车位信息、车牌信息、车辆进出时间和收费标准。
意见稿第十八条规定: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本市停车场行业信用记录平台,将停车场经营者、机动车停放者的违规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
此外,就停车场经营者收集有车主的信息后的信息保护问题,意见稿要求市、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停车场经营者应当妥善保管依法获取的车辆信息、机动车停放者个人信息及有关视频数据,非因法定理由不得公开或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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