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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年内出台 将纳入法制轨道
发布时间:2019-5-3015:34:40来源:现代快报作者:未知点击量:490   

  电动自行车在方便居民出行的同时一直存在着“管理难”“安全事故多”等问题。5月29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获悉,《关于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简称“报告”)提请审议。值得关注的是,《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已列为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

  10位人大代表呼吁,加快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

  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金怡等10位人大代表提出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的议案(第0001号)。

  2018年,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l7761-2018)发布,并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试行。其中,将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从而让消费者获得比普通脚踏自行车更大的出行半径,减轻对骑行者的体力要求。

  对此,代表们建议可根据省电动自行车管理现状,结合该新标准实施,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管理的立法工作。包括相关部门在立法时应明确源头管理职责,对生产、销售超标车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目前路面上已领取牌证的超标车辆,设置1-3年的过渡、淘汰期。

  同时建议加强联合惩戒。比如,对生产企业、经销商销售超标、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质检、工商部门在依法处罚的同时抄报各市信用办,纳入企业、法人信用管理;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驾驶人,交管部门处罚后,也应记入诚信档案。对具有失信记录的企业、个人在行政管理、资格认定、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一定的限制,实现联动管理。

  3300多万辆电动自行车将纳入法制轨道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将该议案交由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办理。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在报告中指出,江苏是电动自行车生产、使用大省。目前,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约3300多万辆,已成为群众交通出行和运输的重要工具,但同时在电动自行车管理中面临着法律法规支撑不足、非国标车大量存在、安全隐患较多,不少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道路交通事故高发等问题。通过立法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顺应了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

  为此,今年3月,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建议将《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列为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之后,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合力推进相关立法工作。下一步,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将继续提前介入,会同省公安厅、司法厅排出详细的立法时间表,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共同努力向常委会提交一份较高质量的法规草案和审议意见。(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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