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记者 徐娅)6月11日,记者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正式印发,明确全市城市更新规划期增加至2035年,并特别针对以往城市更新中相对薄弱的绿色发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活化等方面提出优化建议。
《若干措施》以“规划先行”为开篇,对城市更新现规划计划体系进行了调整和完善,明确要搭建由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成的城市更新目标传导机制,涉及两点创新:一是增加规划期至2035年的全市城市更新规划,二是强化计划调控抓手,优化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管理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若干措施》的各部分内容都围绕着“高质量”发展主题,并且特别针对以往城市更新中相对薄弱的绿色发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活化等方面提出优化建议。其中,可通过容积率转移或奖励等方式,鼓励实施主体承担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的保护、修缮、整治和活化利用。
《若干措施》还从规划和实施两个方面,明确了片区统筹的重点。规划统筹强调“刚、弹结合”,并分别说明了刚性管控和弹性管理的内容。实施统筹强调要在取得相关权利主体共识的基础上,制定片区利益平衡方案,可以综合运用多种实施手段推进,保证公共利益用地的优先落实。
在提升产业空间质量、促进产业发展方面,针对我市工业区规模小、数量多、分布散、政府掌握产业空间有限、重大项目引进困难等问题,《若干措施》提出以“抓大片”为手段,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推进工业区连片改造升级试点工作,并在全市选择试点片区,由区政府主导编制规划,统筹运用城市更新、土地整备等二次开发模式,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的先行示范样本。
版权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城市交通”版权均属城市交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城市交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583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