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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道路停车拒不缴纳停车费或将面临联合惩戒
发布时间:2019-6-2416:41:1来源:人民网-北京频道作者:未知点击量:620   

  人民网北京6月24日电(董兆瑞) 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召开的北京市道路停车改革媒体沟通会上了解到,目前,北京市交通管理部门正在组织研究相关政策措施,对拒不缴纳停车费和不接受处罚的停车人将实施联合惩戒。

  北京市交通委新闻发言人容军介绍,为落实《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四十一条规定,北京市交通委印发了《关于加强道路停车费催缴及行政处罚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了催缴主体、处罚流程、处罚标准等。今年5月29日,西城区开出了北京市第一张欠缴道路停车费罚单,该停车人已于5月31日缴纳200元罚款,并补缴了395.35元停车费。

  据了解,按照规定,道路停车费最长缴费期限为车辆驶离停车位后30天,超过期限未缴纳将认定为欠费。在一个自然月内,同一车辆欠缴道路停车费5-10次,或累计欠费金额200元(含)以上不足500元的,将处200元罚款;欠缴道路停车费11-20次,或累计欠费金额500元(含)以上不足1000元的,处500元罚款;欠缴道路停车费21次及以上,或累计欠费金额1000元(含)以上的,处1000元罚款。次数、金额对应不同处罚档位的,按高者处罚。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欠费行为合并计算。

  停车人未缴费次数或金额达到处罚标准后,各区停车管理部门将发送催缴短信,无联系方式的将发布催缴公告(车牌号在各区网站公告)。目前,通过发送短信催缴的有1252辆、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催缴公告的有316辆,已有829辆车补缴停车费。

  容军表示,北京市交通委正在积极推进实现网上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对于拒不接受处理的车辆,今后将受到联合惩戒,包括在办理车辆年检、申请进京证等车务手续时都将受到限制;办理了居住认证的车辆将取消其认证资格;车主的个人征信体系也将受到影响。这些措施都将适时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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