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闻
新闻检索
按年份检索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台湾“新交规”上路 酒驾“连坐”罚乘客
发布时间:2019-7-216:27:55来源:新华网作者:未知点击量:607   

  台湾“新交规”上路 酒驾“连坐”罚乘客

  新华社台北7月1日电(记者何自力 石龙洪)台湾新修订“道路交通安全处罚条例”1日开始实施,其中对酒驾“连坐”罚乘客的新规,值得来台游客关注。

  根据新规,酒驾最高处罚从9万元(新台币,下同)提高到12万元,并采取累进处罚,按前次加罚9万元。若驾驶人闯越酒测拦检点,拒绝酒测首次就重罚18万元。酒驾肇事致人重伤或死亡,可没收车辆。若5年内第二次拒绝酒测可罚处36万元。之后每次拒测都将加罚。

  资料显示,2014年至2018年台湾因酒驾死亡的民众逾3000人,酒驾者近43万人次,其中累犯酒驾两次以上者有近9万人次。

  新制规定,酒驾吊扣驾照延长为1至2年。搭载未满12岁儿童或因肇事致人受伤,吊照增为2至4年。致人重伤或死亡者,吊销其驾照不得再考,并没收其车辆。

  对酒驾的同车乘客“连坐”处罚,新制规定当机动车驾驶人酒精浓度达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浓度高达0.05%以上,可罚18岁以上同车客600元至3000元。

  新制还对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等酒驾作出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的处罚,拒测者则将处2400元罚款。

版权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城市交通”版权均属城市交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否则即为侵权,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城市交通”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件,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稿件来源,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 如您(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某部分内容有侵权嫌疑,敬请立即通知我们。联系电话:010-5832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