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电动类车禁入地铁站
运营方有权责令不听劝告非得携车进站的人士离开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谢英君)自9月1日起,便携电动车不得带上东莞地铁——这是记者昨日从东莞市轨道公司获悉的最新消息。这一规定来源于新修订的《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简称《守则》)。
《守则》将电动类车(含电动车、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电动独轮车等)列入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物品之列,禁止市民携带进站乘车。不听劝告非得携车进站的,地铁运营方有权责令其离开或者拒绝为其提供客运服务。
对此,东莞市轨道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市面上的电动类车品牌多、部分电池的安全性难以保证,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各类安全隐患。
据介绍,广州、深圳、长沙、宁波、贵阳、武汉、青岛、成都等城市已全面禁止电动类车进地铁站。
即日起至8月底,东莞地铁2号线各车站将通过广播、海报、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加大对《守则》的宣传力度,同时安检口工作人员也将提醒使用电动类车的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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