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了解到,目前北京市累计建成约19.31万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已基本形成全市平原地区充电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公用充电网络体系。
在居民小区的个人固定停车位上累计建成约14.55万个自用充电桩;在具备条件的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旅游景点、货运枢纽等公共停车场,累计建成约2358处、约2.43万个社会公用充电桩,公用领域与私人自用领域配备比例达到1比6,基本形成全市平原地区充电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公用充电网络体系。
另外,在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也累计建成约2382处、约1.79万个单位内部公用充电桩;公共专用领域,在公交、环卫、出租等公共专用车辆场站,累计建成约534处、约0.54万个专用充电桩。
为做好充电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今年,市城管委已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36个运营企业所属的340个站点进行了安全检查,涉及全市16区,基本实现小规模运营企业站点的全覆盖,中大型运营企业主要站点的抽样检查。
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本市形成了充电场站安全隐患治理整改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常见的21项安全隐患问题,按照风险等级划分为A(严重隐患)、B(一般隐患)、C(安全提示)三类,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存在A类隐患的场站,要求运营企业立即断电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并通过复查后,方可恢复供电运营。目前,检查中发现的17个存在A类隐患的充电场站全部进行了断电整改处置,其中15个经整改并通过复查后恢复运营,其余2个正在整改过程中。(记者 王天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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