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决定在天津、河北、山东开展道路客运电子客票试点应用工作的基础上,增加北京、江苏、江西、河南、广东、海南、贵州、宁夏等8个省份。试点省份要在2020年9月底前实现不少于一半的二级以上客运站试点部署、11月底前所有二级以上客运站试点部署。具备条件的试点客运站应通过“人脸识别”系统检票乘车,暂不具备条件的客运站可通过扫码结合人工核对证件的方式检票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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