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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首批6种交通运输电子证照共享互认
发布时间:2020-9-716:47:3来源:南京日报作者:未知点击量:493   

  南报网讯 (融媒体记者 冯兴)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一市三省交通运输及政务服务主管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互认事宜的通知》,明确自9月1日起,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内河船舶证书信息簿等证照纳入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首批互认的电子证照。江浙沪皖内河普通货船将开启“一证”航行长三角时代。

  目前共有6种证照纳入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互认首期范围: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客、货运)、道路运输证(道路客、货运)、内河普通货物运输国内水路经营许可证、船舶营业运输证、内河船舶证书信息簿。其他电子证照将视工作进度另行发文公布,电子证照格式由各省(市)自行决定。

  昨天,“南京政务服务”官微发布了交通运输电子证照共享互认的现场查验办法。为给予各省(市)交通运输电子证照现场核验便利,交通运输从业企业、人员可通过上海“随申办”APP、江苏“政务服务”APP、浙江“浙里办”APP、安徽“皖事通”APP及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电子政务APP进行电子证照申领、亮证及备查,一市三省交通运输部门对上述APP显示的有效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予以认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不再要求查验纸质证照。

  交通运输部门可通过扫描电子证照二维码在线核验、网站查询等方式核实电子证照真伪,各省(市)应为跨省(市)查询提供便利。执法人员对交通运输电子证照要素存在疑问时,可结合查验身份证、电子身份认证等方式予以判定。相关人士表示,此前长三角地区相关纸质证照已经互认,电子证照的互认,将让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从业人员更加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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