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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教委和上海交警:12周岁以下学生坐自行车要戴安全头盔
发布时间:2020-10-2914:38:31来源:“上海教育”微信公众号作者:未知点击量:484   

  为进一步强化本市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学生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结合公安部正在全国开展的“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现就本市学校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发布通知。

  一、高度重视,正确认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的重要意义

  安全头盔是用于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骑乘人员头部免受伤害的护具,汽车安全带是用于保护机动车驾乘人员的保护装置。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有效降低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对保护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促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对有效减少交通安全事故,保护广大骑乘人员、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营造和谐有序的交通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多管齐下,切实加强“一盔一带”安全教育

  一是加强学生教育。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加强学生“一盔一带”教育,要求12周岁以下学生不骑自行车或共享单车,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或自行车时应佩戴安全头盔;12周岁以上学生骑自行车或16周岁以上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时应佩戴安全头盔;乘坐机动车须系好安全带,12周岁以下学生不得坐副驾驶座位,幼儿园幼儿应使用安全座椅。使用校车的学校,驾驶员、乘车学生及随车照看人员均应系好安全带。各学校开展日常“护校”工作时,要加强对学生及家长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的劝导提醒。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学校安全教育体验教室,组织开展“一盔一带”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开展防撞击实验或交通事故案例教育等,让学生深刻感受“一盔一带”对守护生命的作用。

  二是加强家长教育。学校要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或家校联系APP平台,提醒相关家长自觉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为孩子树立良好榜样。

  三是加强教职工教育。学校要教育引导骑乘摩托车、骑行电动自行车等教职工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的教职工规范使用安全带,提高教职工的交通守法意识和文明出行素养。

  三、多方联动,不断提高“一盔一带”教育实效

  各区公安交警部门要主动将“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各类宣传海报、视频、手册等资料提供给辖区教育部门,要安排交警深入所辖学校开展“一盔一带”教育示范活动,指导学生及教职工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路面执勤或护校交警发现学生、家长或学校教职工未遵照以上要求的,要给予教育提醒。学校要利用校内多媒体显示屏滚动播放“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各类宣传资料,在学校出入口等醒目场所张贴主题宣传海报,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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