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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佛签订同城化框架协议 携领珠三角城市群发展
发布时间:2009-3-200:0:0来源:南方日报作者:刘三琴 贾抒 黄琪晨 admin编辑点击量:2345   

    《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取得首个重大突破!昨天下午,广佛兄弟签署同城化合作协议,标志着两市“同城化”探索迈进实质推进的历史新起点。此次签署的协议被称为“1+4”协议,即一个框架协议4个子协议。协议强调“同城化”不是“同化”。《框架协议》明确将“优势互补”作为广佛同城化的重要原则,要求统筹协调两市各类规划,实现错位发展、功能配套,提升广佛整体竞争力。

    针对“同城化”的最大障碍———行政壁垒的束缚,广佛决心在构建与同城化相适应的行政管理模式方面“先行先试”,着力推进“规则一体化”。即:规则一体化破行政壁垒,错位发展功能配套提升整体竞争力,携领珠三角城市群发展。“1+4”协议具体为:

    一个框架协议———《广州市佛山市同城化建设合作框架协议》,其中明确了广佛同城化的指导思想、发展规划、近中期重点合作方向。

    4个子协议———《广佛同城化建设产业协作协议》、《广佛同城化建设城市规划合作协议》、《广佛同城化建设环境保护合作协议》、《广佛同城化建设交通基础设施合作协议》,预示着两市将在产业协作、城市规划、环境保护、交通基础设施等四大重点领域率先开展合作。

    为了把广佛两股力量“拧成一股绳”,两市将建立3个层次上的合作机制,包括由两市市委书记、市长组成的“领导小组”;两市市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的“市长联席会议制度”;城市规划、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协作、环境保护等相关领域“专责小组”。

    本次签署的协议,交通方面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扩大“广佛公交”

   倡导公交优先,科学布局,不断扩大“广佛公交”覆盖网和规模,形成一体化的广佛客运公交网络。今后,“广佛公交”将进一步扩面,两地将研究协调减免车辆年票等。此外,还将探索建立健全交通、交警部门的对接道路交通信息采集机制、交通信息通报机制、交通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和交通事故追逃联动机制,探索跨界交通联合执法。

    2)交通基础设施

   年票互通,扩大范围统一标准

    《广州市佛山市推进同城化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合作协议》首次提出,以广州港南沙港区为龙头,实现广佛航运交通新的跨越式和一体化发展。

    试行两市重点交通枢纽、商业网点、旅游景点设立两市回程出租车候客点以及协同推进扩大广佛年票制互通范围,统一收费标准及统缴期限,推进广佛年票互认车牌自动识别系统建设均列入协议中。

城市规划方面的内容有:

交界地段划出5个“黄金圈”

“先近期后远期”、“先交界后纵深”,对于广佛跨行政区域城乡规划的合作模式,《广佛同城化城市规划合作协议》明确提出这一规划编制原则。《合作协议》明确了双方交界5个重点地区,分别为五沙地区、新客站周边地区、芳村桂城地区、金沙洲地区及花都空港地区。

广州新客站的建设将对周边发展产生带动作用和重大影响;芳村地区(与南海桂城、盐步交界处)为广佛密切联系的地区,广佛地铁的建设将进一步促进广佛黄金走廊的发展。因此,根据片区发展影响和紧迫性将先行编制“新客站周边地区”和“芳村桂城地区”的同城整合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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