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6年,山东省财政累计筹集资金40.22亿元,通过支持节能减排产品和技术推广应用,提升行业节能减排监管和服务能力等措施,加快推动水、陆、空领域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努力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促进实现全省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目标。
为减少老旧渡船和老旧运输船舶等对环境污染,省财政筹集资金28325万元,落实船舶报废拆解、船型标准化和农村老旧渡船报废更新政策。对294艘过闸小吨位船舶、214艘老旧运输船舶进行拆解改造,并对现有327艘船舶加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或生活污水贮存舱(柜)。
为提升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服务能力,筹集资金56564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重点支持绿色交通示范省创建,促进运力结构调整,提高交通运输能源多元化水平。
筹集资金2389万元,支持甩挂运输试点运营企业和站场经营企业,开展甩挂作业站场建设改造、甩挂运输车辆更新购置、甩挂运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升级等。
在推广应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方面,统筹资金31298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资金236237万元,省财政补贴资金76744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节能与新能源城市公交企业和单位给予补助。据统计,全省共有9141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获得补贴。
同时,还筹集民航发展基金等资金1891万元,支持济南、东营、济宁等民用航空机场,开展航站楼楼宇自控系统、房屋节能改造、航站楼电力优化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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